我是浩南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四库书小说网www.bigwashlaundry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瞬间,几人动作一致,挽起袖口,露出一个邪魅的紫色鬼头纹章。

鬼头栩栩如生,尽管无人真正见过恶魔,但只要瞥见这纹章,都会相信如果恶魔真的存在,必然如此。

血狱佣兵团的成员先是愣住,接着似乎想起了什么,脸色骤变。

他们记起来了!

那些年,整个佣兵世界被一股神秘力量笼罩的恐惧!

那股无比强大的力量,被称为恶魔佣兵团,世人称其为恶魔众!

这是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佣兵团,因为他们的存在本身,就违背了常理。

佣兵团人数虽无明确限制,但通常应各司其职,而在此基础上,人数越多越好。

寻常佣兵团至少有一百人,大型佣兵团甚至可能超过三百。

然而,传说中的恶魔佣兵团,人数不足五十,但每个成员都是精英中的精英,擅长各种战斗技巧,单兵战斗力极其强悍。据说,佣兵界排名前列的团队都曾遭受过他们致命的打击。

以恶魔佣兵团的实力,本可稳居全球佣兵团首位,但后来这支无敌的恶魔之师却神秘消失。

有人传言他们被魔域最可怕的魔王秦川消灭。

也有人说他们成为了魔王秦川的亲卫军,驻扎在非洲边境一个新兴的小国。

不论传闻如何,恶魔佣兵团都是一个无法超越的传奇。

此刻,望着几人手臂上的恶魔头纹章,血狱佣兵团的成员个个头皮发麻,眼睑狂跳!

“竟…竟是恶魔佣兵团!这怎么可能?!”

血狱战团虽位居全球佣兵之巅,但与传说中的冥魔佣兵团相比,宛如尘埃之于星辰,无法相提并论。

难怪他们会从对方身上感受到那种深邃的阴煞之气,若非刚才克制住了冲动,他们的生命恐怕早已如烛火般熄灭。

“冥魔佣兵团?什么东西?能比得上我的血狱战团?”

斯宾塞·赫兰德此刻眼神中充斥着毫不掩饰的轻蔑,他对幽暗领域的了解仅限皮毛,那些如同神话般存在的冥魔佣兵团,他闻所未闻,自然也就谈不上惧怕。

然而血狱战团的战士们听到这话,只想将这位愚蠢的少主掐住喉咙。

“哪个更强,睁大眼睛看看不就知道了吗?”

秦川摇头,对斯宾塞·赫兰德的无知感到无言以对。

话音刚落,一名冥魔战士忽然咧嘴一笑,电光火石之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穿越兽世,绑定神豪炮灰拯救系统

穿越兽世,绑定神豪炮灰拯救系统

轻飘飘的
白晨曦好心送给拾荒老人一顿早饭,未曾想竟意外获得时空神石,可以穿梭人兽两界。 更没想到还绑定一个不靠谱的——神豪炮灰舔狗拯救系统。 系统真是坑啊!薅羊毛不是一点半点,而且逮到往秃里薅。 而后要求白晨曦在兽世对炮灰们疯狂的跪舔,她就能在地球获得数不尽的财物。 自此她开启了在兽世对着各类花样炮灰美男不停跪舔,再穿回地球随意买买买、花花的心路历程。 ————— 不知何时起,那几个天上飞的,地上跑的,水里
言情 连载 42万字
悟性逆天,我在道德经参悟太清法

悟性逆天,我在道德经参悟太清法

柒号小刀
鬼泣人间,恐怖复苏。神话回归,暗黑横行。妖祸肆虐,人间苦难。 我于末世红尘,心醉群书,悟道经义,望岁月神话长河,让诸圣见我贯穿古今。 张百仁一挥手,漫天符箓,组成符阵,蔑视地看着外道邪神,妖魔诡怪组成的联合大军。 “鸿蒙两仪化微尘大阵,护我泱泱华夏!!!”
言情 连载 71万字
云开见月

云开见月

沐闪丁台
主角身世惨淡,吃百家饭散养成人,切身体会到人软被人欺的生存法则,一路靠拳头开路,养成了桀骜不驯的性格,后遇贵人锤炼,奋发图强,最终出人头地考上了重点大学。成人以后,在残酷的现实面前,一度陷入迷茫和自卑之中,最终归于平淡,毕业以后进入一家国企,安分守己混吃等死。后遇到热情似火的女子主动追求,稀里糊涂结婚,经历了一地鸡毛的婚姻,最终幡然醒悟,开启了人生和事业的腾飞之路。
言情 连载 133万字
我们的爱情从校园到婚纱

我们的爱情从校园到婚纱

水波1984
现代+校园+青春+智商在线+成长+双向奔赴 李木子:东北四五线小城的普通女孩,高光时刻是高考考了全市第二,和文科状元差了一分,收到了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 陆以时:北京小爷,多重身份。从他爷爷那边算,他算是军三代,从他外公那算,他算官三代,从他爸那算,他算富二代。一个没有人生目标,为了不出国吃西餐,考上清华大学的二代。 李木子:身高169,体重110,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,皮肤光滑细腻没有青
言情 连载 44万字
憨妻懒夫,年代文里闲鱼生活

憨妻懒夫,年代文里闲鱼生活

一三六九
炮灰和路人的CP,男主会和男配在一起嘛… 沈桑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合格的普通打工小社畜,突然变成年代重生文里的路人甲小透明,还附赠一枚虽然长的过的去,但是又懒又作的小丈夫。 这就,在沈桑觉得肯定“要完”的情况下,谁想这小男人不靠着金大腿也能带着她这小透明逆风翻盘~ 这就有丢丢不可思议了···· 七零年代缺衣少食,城里来的小娇娇沈桑,过不下去了,被王老太捡回家做媳妇。 传言王老太家的小儿子王福宝,又懒又
言情 连载 41万字
小可怜离家出走,顾爷捡走日日宠

小可怜离家出走,顾爷捡走日日宠

爱吃猫的狐狸
(男二上位文,双洁 HE ) 桑晚遇到顾京墨的那个夜晚,有些狼狈。 她蹲在街头,身无分文,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。 一辆连号宾利停在她的面前,身材颀长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,温雅矜贵,黑色的西装被风吹起,整个人显得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。 不沾人间烟火,是桑晚对他的第一印象。 男人手里拎着一件纯白色羊绒大衣,披在桑晚身上,“桑小姐,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回家,我是你的粉丝,家里地方大,租金随你给。” - 顾京
言情 连载 47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