鹊桥下的星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四库书小说网www.bigwashlaundry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李文明来到王府井商店后,看到昨天那个售货员真的在这里。

不由得感觉,这个时代的人,真是淳朴。

“佳文同志,你好,我是来感谢……”

“你谁啊?”

李文明话还没说完,就被一个蕴含煞气的清冷女声打断了。

饶是李文明是有着宗师体魄的。

普通人恐怕在这时候就已经不敢再说话了。

李文明向声音来源处一看,原来是李佳文身边站着的一个女生,看起来就煞气十足的,但腿很长,腰很细,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身材很平。

还有有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,但以李文明二十一世纪的审美来看,也是不折不扣的美女一枚。

跟李佳文的整体水平,不相上下。

“他是昨天买自行车的那个,告诉你了啊。”李佳文弱弱的说着。

“啊,是他啊。同志,谢谢嗷。感谢你帮我完成了任务,其实我才是售货员,佳文是来帮我的。”

【恭喜宿主获得谭晓晓的情绪值1点】

李文明瞪大了眼睛,这个煞气缠身的太平公主叫谭晓晓啊?不过她为啥这么激动,情绪值都出来了?

李文明不知道的是,谭晓晓家里为了磨她的性子,让她来当售货员,而且给她规定了。

如果卖不到二百块钱的货,只能在家和单位,两点一线,不许跟她那些朋友再接触了。

这个时代,售货员能接触各种各样的人,高低贵贱,啥人都有。一般的售货员,工作时间长了,眼睛都会习惯性的向上看。

而谭晓晓又是一个清冷的性子,十分看不起那种市侩的售货员。

这个时代,民众很缺少东西,东西卖的供不应求。

王府井商店,商品更是丰富。谭晓晓还是个美女,很引人注意。

但就算这样,依旧没人来谭晓晓这买东西。

普通人看到谭晓晓的煞气,就避而远之了。登徒子基本都被谭晓晓给打断了手脚,更是没人买东西了。

甚至谭晓晓的朋友,也都是一些练武的糙汉子,基本没啥女性朋友。

唯一的例外就是李佳文,她可不在乎谭晓晓身上的煞气,也可以说是习惯了,因为她们是一起长大的。

谭晓晓在这干了一个月,只卖出去一块钱的东西,给谭晓晓干的是百无聊赖,昨天让李佳文过来陪她,没想到一下午就卖了辆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穿越兽世,绑定神豪炮灰拯救系统

穿越兽世,绑定神豪炮灰拯救系统

轻飘飘的
白晨曦好心送给拾荒老人一顿早饭,未曾想竟意外获得时空神石,可以穿梭人兽两界。 更没想到还绑定一个不靠谱的——神豪炮灰舔狗拯救系统。 系统真是坑啊!薅羊毛不是一点半点,而且逮到往秃里薅。 而后要求白晨曦在兽世对炮灰们疯狂的跪舔,她就能在地球获得数不尽的财物。 自此她开启了在兽世对着各类花样炮灰美男不停跪舔,再穿回地球随意买买买、花花的心路历程。 ————— 不知何时起,那几个天上飞的,地上跑的,水里
言情 连载 42万字
悟性逆天,我在道德经参悟太清法

悟性逆天,我在道德经参悟太清法

柒号小刀
鬼泣人间,恐怖复苏。神话回归,暗黑横行。妖祸肆虐,人间苦难。 我于末世红尘,心醉群书,悟道经义,望岁月神话长河,让诸圣见我贯穿古今。 张百仁一挥手,漫天符箓,组成符阵,蔑视地看着外道邪神,妖魔诡怪组成的联合大军。 “鸿蒙两仪化微尘大阵,护我泱泱华夏!!!”
言情 连载 71万字
云开见月

云开见月

沐闪丁台
主角身世惨淡,吃百家饭散养成人,切身体会到人软被人欺的生存法则,一路靠拳头开路,养成了桀骜不驯的性格,后遇贵人锤炼,奋发图强,最终出人头地考上了重点大学。成人以后,在残酷的现实面前,一度陷入迷茫和自卑之中,最终归于平淡,毕业以后进入一家国企,安分守己混吃等死。后遇到热情似火的女子主动追求,稀里糊涂结婚,经历了一地鸡毛的婚姻,最终幡然醒悟,开启了人生和事业的腾飞之路。
言情 连载 133万字
我们的爱情从校园到婚纱

我们的爱情从校园到婚纱

水波1984
现代+校园+青春+智商在线+成长+双向奔赴 李木子:东北四五线小城的普通女孩,高光时刻是高考考了全市第二,和文科状元差了一分,收到了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 陆以时:北京小爷,多重身份。从他爷爷那边算,他算是军三代,从他外公那算,他算官三代,从他爸那算,他算富二代。一个没有人生目标,为了不出国吃西餐,考上清华大学的二代。 李木子:身高169,体重110,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,皮肤光滑细腻没有青
言情 连载 44万字
憨妻懒夫,年代文里闲鱼生活

憨妻懒夫,年代文里闲鱼生活

一三六九
炮灰和路人的CP,男主会和男配在一起嘛… 沈桑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合格的普通打工小社畜,突然变成年代重生文里的路人甲小透明,还附赠一枚虽然长的过的去,但是又懒又作的小丈夫。 这就,在沈桑觉得肯定“要完”的情况下,谁想这小男人不靠着金大腿也能带着她这小透明逆风翻盘~ 这就有丢丢不可思议了···· 七零年代缺衣少食,城里来的小娇娇沈桑,过不下去了,被王老太捡回家做媳妇。 传言王老太家的小儿子王福宝,又懒又
言情 连载 41万字
小可怜离家出走,顾爷捡走日日宠

小可怜离家出走,顾爷捡走日日宠

爱吃猫的狐狸
(男二上位文,双洁 HE ) 桑晚遇到顾京墨的那个夜晚,有些狼狈。 她蹲在街头,身无分文,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。 一辆连号宾利停在她的面前,身材颀长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,温雅矜贵,黑色的西装被风吹起,整个人显得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。 不沾人间烟火,是桑晚对他的第一印象。 男人手里拎着一件纯白色羊绒大衣,披在桑晚身上,“桑小姐,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回家,我是你的粉丝,家里地方大,租金随你给。” - 顾京
言情 连载 47万字